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高校学生国家资助学费政策是如何规定的?
大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后复学或入学,国家实行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学费减免。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及学费减免的标准,本专科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12000元,研究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16000元。超出标准部分不予补偿、代偿或减免。
大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享受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和学费减免的年限如何计算?
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和学费减免的年限,按照国家对本科、专科(高职)、研究生和第二学士学位规定的相应学制年限计算。以入伍时间为准,入伍前已达到的修业规定年限,即为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的年限;退役复学后应完成的国家规定的修业年限的剩余期限,即为学费减免的年限;复学后攻读更高层次学历不在减免学费范围之内。
专升本、本硕连读、中职高职连读、第二学士学位毕业生补偿学费或代偿国家助学贷款的年限,分别按照完成本科、硕士、高职和第二学士学位阶段学习任务规定的学习时间计算。
专升本、本硕连读学制在校生,在专科或本科学习阶段应征入伍的,以实际学习时间实行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在本科或硕士学习阶段应征入伍的,以本科已学习时间或硕士已学习时间计算,实行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其以前专科学习时间或本科学习时间不计入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中职高职连读学生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的年限,按照高职阶段规定的学习时间计算。